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 省工信厅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建字[2004]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干府发[2004]号)和全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装配式建筑是建筑模式的根本性变革,是实现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和“双碳”目标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我市作为全国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我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城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更为重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以“示范争先”的干劲和实干精神,迎难而上,务实负责,创新创优,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
第二,进一步完善建设目标和标准。各地要严格落实赣市[2020]12号文件要求,确保2022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并逐年提高5%,到2025年达到50%(其中,每年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占同期新开工住宅面积不低于10%)。装配式建筑继续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指当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比例)的,考核得分为零分。符合本市装配式建筑条件的国有投资或者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按照100%的面积实施装配式建筑;其他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年度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要求。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单体组装率不得低于30%,低于30%的不得认定为装配式建筑,不得享受任何优惠政策。装配率根据《江西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DBJ/T 36-064-2021)计算。
第三,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各地要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充分利用预制复合楼板、预制内隔墙板(ALC轻质隔墙、陶粒混凝土板)、预制楼梯板等常用构件。并推广使用保温、装饰和隔热一体化板等非承重外围挡土墙构件。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应当使用预制梁、预制柱等主要受力构件,鼓励实行装配式装修,稳步提高单体组装率。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体系,扩大其在商品房、大型公共建筑和超高异形建筑中的应用,因地制宜在农村民居、旅游民宿、公共厕所、临时岗亭建设中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新型施工方式。
第四,进一步加强项目源头控制。各地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年度装配式建筑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库并公布。住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行政审批、财政等部门。市县两级要加强工作联动,从源头上控制工程,确保装配式建筑要求的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审核,将装配式建筑相关费用纳入投资估算。在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查中,应邀请装配式建筑专家参与,并重点关注装配式建筑指标的落实情况。自然资源部应根据
五是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建设、设计、生产、施工等单位切实增强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工作。设计单位在项目规划文本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住宅设计选型标准》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 《钢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 《住宅装配化装修主要部品部件尺寸指南》 《赣州市名优创新工业品推荐目录》,做到少规格多组合。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等项目要率先实施标准化。鼓励市内科研院所和有经验的施工企业参与赣州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主要构件尺寸指南的编制,推进装配式复合楼板、墙板、楼梯板等常用构件的标准化,逐步降低构件和部件的生产成本。积极推广标准化、模块化、集成化装修集成构件和管道分离集成装修技术在商品房中的应用。
六、进一步抓好示范带动。杜愚、新丰、龙南、兴国、大余五个中心区被列为我市装配式建筑重点发展区,其中杜愚、新丰、龙南五个中心区被列为我市钢结构装配式房屋重点发展区。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示范项目建设力度,重点抓好新建公租房、安置房、人才房、学校、医院等政府投资项目。每年要推荐一批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高组装率项目、钢结构活动房、集中连片轻钢结构农房、装配式装修项目,或同时具备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的装配式建筑项目优先作为示范项目。预制示范工程被推荐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优质工程。
七。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持。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罗府发〔2020〕12号文件相关要求,细化各项扶持政策,通过“免申请、免享受”或“即时申请、即时享受”等方式及时兑现。在全市商品房项目实行装配式建筑并达到年度指标要求的范围内,商品房预售申报备案价格可根据成本增加情况适当上调。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当地科研院所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大力研究、推广和应用符合赣州实际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鼓励市内高校开设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或合作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研究和攻关,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实训基地,加快装配式建筑管理和实用人才培养。要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的作用,深入开展政策研究、项目评审和技术指导。
八、进一步推动行业发展。各地要不断扩大装配式建筑建设规模,为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市场需求。要结合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规划布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及配套项目落地,不断延伸产业链。要加强相关政策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享受优先供地。财税部门要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在绿色金融、税费优惠等方面的支持和兑现。章贡、杜愚、赣州经济开发区等地要全力支持当地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发展壮大
九、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各地要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工作,加快建立健全质量安全9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建设、设计、生产、施工等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建设单位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负责项目设计,确保设计的完整性。鼓励建设单位从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中聘请专家参与项目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联合验收。引导设计单位发挥设计主导作用,积极应用BIM技术,确保设计深度满足生产建设要求。加强生产企业零部件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过程检验、出厂验收、产品标识(芯片植入)、质量追溯等制度。各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过程监管,定期开展现场专项检查,重点控制构件进场验收、构件吊装、接缝灌浆、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和工序的质量。以确保良好的接受度。
十、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从“绿色低碳”、“安全高效”、“质量可靠”等方面加强对装配式建筑的宣传引导,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现场观摩、样板间参观、技术研讨等活动。邀请媒体宣传、公众参与、专家各抒己见,及时消除人们对装配式建筑安全性、抗震、耐久性、耐火性的误解,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的社会认知度。